武漢公積金又出新政!
4月28日,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通知,表示:2018年5月1日起,武漢將實施《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和《關于優(yōu)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》。
劃重點:
首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70萬元
二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50萬元!
這意味著
貸款限額不再“一刀切”啦!
來看看大家最關心的房貸政策具體規(guī)定
在公布的《關于優(yōu)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》中,本次調整的主要內容如下——
差異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
實行首套房與二套房差別化的基準貸款額度。首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70萬元,二套房基準貸款額度為50萬元。
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調控機制
武漢市公積金管委會授權市公積金中心動態(tài)跟蹤監(jiān)測個貸率(指某一時點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)變動情況,通過設置并及時調整流動性調節(jié)系數,相機調整最高貸款額度,以防控資金流動性風險。
當個貸率低于80%時,流動性調節(jié)系數為1.2,即: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1.2倍;
當個貸率介于80%(含)和90%之間時,流動性調節(jié)系數為1,即: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;
當個貸率介于90%(含)和100%之間時,流動性調節(jié)系數為0.9,即: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.9倍;
當個貸率高于100%(含)時,流動性調節(jié)系數為0.8,即: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基準貸款額度的0.8倍。
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“扣減”規(guī)定
取消了武漢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“扣減”規(guī)定,即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,不再扣減首次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。
住房貸款如何管理?
最新《武漢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》
有7大變化!
武漢對2010年3月發(fā)布的《武漢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出臺了《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:
這些“基本原則”要牢記:增加了公積金貸款實行“先存后貸、存貸掛鉤、互助互濟、利率法定、貸款擔保、風險防控”等基本原則。
這幾種情形對借款人不予貸款:個人信用不良的,將不予貸款,以防范貸款風險,體現“失信聯合懲戒”的機制。被認定存在違法違規(guī)提取他人或者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,或者通過虛假購房交易等欺騙手段申請公積金貸款行為的,也將被拒絕貸款。
刪除了原《辦法》中有關“項目備案”的規(guī)定:規(guī)定開發(fā)企業(yè)的樓盤只要取得了市房管部門的預售許可證,公積金中心可直接受理職工的公積金貸款,不僅簡化優(yōu)化了貸款流程,而且使項目備案制度成為不必要。
增設了個人貸款網上辦理內容:專門增設了借款人可以在網上自助申請公積金貸款,并從貸款申請、受理,到貸款擔保、發(fā)放等進行了細化性說明。
減輕借款人負擔:取消了原《辦法》中涉及的貸款保險條款,目的是要切實減輕借款人的經濟負擔。
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管理的內容:修改后的《辦法》專設“第九章”,增加公積金貸款流動性管理的規(guī)定,著力通過市場化和金融創(chuàng)新的方式,融通社會資金緩解公積金流動性緊張問題。
強化了個人貸款發(fā)放后的管理工作,體現了防范和化解貸款風險的職責要求。
很多人關心
新政施行之前業(yè)務按什么規(guī)定執(zhí)行?
有關“新舊政策銜接”的問題
武漢給出了明確答復:
此前已經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(yè)務仍然按原政策執(zhí)行;
5月1日起受理的公積金個人貸款(以錄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為準)按新政策執(zhí)行。